企业的传统利益相关方主要是客户和供应商,而在当下中国的诸多商业场景中,在华日本企业往往需要搜寻一系列新型利益相关方,探索构建新型商业合作模式。
中国的这些商业场景包括但不限于:“碳达峰·碳中和”战略要求的技术应用和商业实践,第三方市场合作,第四次产业革命背景下的技术创新和产业革新,等。在这些场景中,日本企业以其拥有优势的技术、经验及品牌,该和中国的哪些央企、互联网企业、技术创新型企业、地方政府,以哪种适宜的方式沟通、交流,达成哪种对各方均为有利的利益关系?这是研究院的重点观察和研究领域之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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